发布时间:2013-01-16
关于成立盐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驻盐各单位,区法院、检察院:
为加强对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以下简称“两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区政府决定,成立区“两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杜 玲(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刘卫翔(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成 员:刘中原(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章善斌(区直机关党工委书记,区委〈府〉办
副主任)
陈 颖(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编办主任)
肖文红(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黄伟光(区维稳及综治办主任)
陈燕昌(区社工委专职副主任)
赵世宽(区应急办主任)
李志东(团区委书记)
周 敏(区发改局局长)
陈晓武(区经促局局长)
马广明(区教育局局长)
徐 刚(区民政局局长)
莫熙玲(区财政局局长)
刘瑶城(区人力局局长)
曾 钦(区住建局局长)
蔡铨朗(区卫人局局长)
彭兆中(区审计局局长)
李枝尧(区环保水务局局长)
郑 雷(区城管局局长)
肖 凯(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局长)
练佳其(区法制办主任)
李踔厉(区法院副院长)
荣东久(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刘春江(盐田公安分局第一副局长)
邵亦飞(滨海规划国土局局长)
甘玉球(区国税局局长)
邓雄坚(区地税局局长)
黄 建(盐田市场监管分局局长)
陈剑钊(东部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云启(市药品监管局盐田工作站站长)
吴文奎(沙头角海关关长)
吕肖力(大鹏海关副关长)
胡献星(沙头角国检局局长)
夏新生(盐田国检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盐田市场监管分局,具体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黄建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区发改局副局长郑刚、区经促局副局长程劲松、盐田市场监管分局副局长卢伟强同志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两个统筹小组,一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小组,由区发改局牵头;二是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统筹小组,由盐田市场监管分局牵头。根据“两建”工作内容和工作需要,统筹小组分别设立若干专责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接替其职务的同志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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